刚刚丹阳市教育局公布了年春学期中小学、幼儿园收费情况丹阳的家长们赶紧来了解一下! 关于做好年上半年收费和公示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因受新冠疫情影响,本学期开学时间和学期结束时间与原计划有较大的变化(原计划在校天数和实际在校天数见附表),因此各项收费标准作了相应调整,根据物价部门和上级教育部门要求,现就本学期各项收费标准和公示工作,作如下通知: 1、幼儿园保教费、托管费、伙食费按实际天数收取,代收费按自愿、不营利原则,按规定收取; 2、义务教育学校伙食费按实际天数收取; 3、高中学校学费按全额收取,包餐制食堂伙食费按实际天数收取,刷卡制食堂自行充卡,住宿费按实际天数收取,教材费全额收取,教辅材料等按实收取; 4、职中学校除艺术类学生外免收学费,自营性食堂伙食费按实际天数收取,刷卡制食堂自行充卡,住宿费按实际天数收取,教材费全额收取,教辅材料等按实收取,实习材料费按价格部门核定标准收取。 以上保教费、托管费、伙食费、住宿费等按天数计算后,按“四舍五入法”取整,具体各学段收费标准,见公示表。 望各校严格按相应标准收取费用,并按照要求在学校醒目处将“收费标准”进行公示。 丹阳市教育局 年4月21日 丹阳市年春学期幼儿园收费公示 丹阳市年春学期义务教育阶段 公办学校收费公示 丹阳市年春学期公办普通高中收费公示 丹阳市年春学期中等职业学校收费公示 价格投诉举报: 价格政策 教育部门投诉咨询 需要按实际天数计算收费标准的计算方法:原收费标准*实际在校天数/原计划在校天数,“四舍五入”取整 (更多详情内容请查询丹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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