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丹阳经济开发区海宇花园小区的听众叶先生反映:小区占用绿化改造车位,没有征得业主的同意。 记者调查: 根据规划的要求,小区的绿化覆盖率不能低于一定的标准,占用绿化需要经过规划部门的审批,并且要征得三分之二业主的同意,才可以实施改造。 改造停车位是否征得了业主同意?是否符合规划要求呢?丹阳经济开发区物管办主任孙金群: 前面一个物业公司管不下去跑掉了,也没跟我们政府办交接,我们委托属地居委会代管。本来车辆比较多,规划上面以前也没考虑这么多停车,居委会也向我们政府反映这个情况,为老百姓做事情嘛,居委会筹钱,适当的地方改成停车位,实事求是讲,做这个事情我们还违规的,我们还在担风险。这个里面大部分老百姓是赞成的,这个事情我们不做,小区就瘫在那里了。居委会也想办这个手续的,但是实际情况是办不了,这个小区的基础资料我们什么都没有,按照道理应该是业主委员会作为申请主体,居委会没有资格作为申请主体,我们在操作当中遇到很多障碍,而且这个小区很特殊,成立不了业主委员会,规划是分三期,现在仅仅开发了1期和2期。按照镇江新的规定,我们成立物管会,在做这个事情,物管会也可以代行业主委员会的职责,但是他从法律上面没有业主委员会的权利。 孙主任说,改造车位需要向有关部门申报,业主委员会要作为申请主体,但是海宇花园无法成立业主委员会。目前政府正在按照相关程序,准备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 随后,记者向规划部门核实,丹阳市规划局工作人员蔡巍: 蔡巍:小区划的停车位超过他们的用地红线,其实真正意义上他占用了公共绿地,不在小区范围之内。围墙是管委会要求打的,从我们规划角度考虑是违建,但是从河道整治包括小区管理方面,其实也是为小区安全包括物业管理考虑,其实围墙打好了之后有利于小区的管理,原来那边河坡有安全隐患,这样弄好了之后反而是更好了。 记者:这个围墙到底有没有经过许可呢? 蔡巍:没有。执法部门会认定。符合规划是补手续,不符合规划肯定是拆除。规划执法这块已经移交出去了,本来我们规划是有执法权,现在已经移交出去了,成立行政执法局,现在执法权在城管那边。 蔡巍说,小区东面新起的一段围墙是政府根据水环境综合整治的要求建设的,但是没有经过规划许可。另外,有一部分停车位超出了用地红线,占用了公共绿地。 丹阳经济开发区城管局局长朱军辉: 我们也找过高楼社区,要求他到相关部门备个案,这项工作他们已经在做了,因为可能时间问题,一下子不能完全做到位,也督促他们赶紧把管理委员会成立起来,由业主管理委员会来代理办理这个,现在没主体,城管执法部门去执法,找谁执法,我都找不到。 最近我们在进行水环境综合整治,不做个围墙的话到时候很麻烦,安全都是有隐患的。这件事情,我回去以后报相关部门,召集开个协调会,看看这个手续怎么办。 属地政府应该尽快帮助小区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逐步完善相关的报批手续,将改造停车位这件事情做到合理、合情、更要合法。 政风行风 直播 - - 24小时值班 “一起镇江”APP:《政风行风热线》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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