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重磅!重磅! 全市瞩目的 《关于全面落实市纪委向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方案》 正式发布 实现了市纪委向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 划重点 领导体制 市纪委派驻机构统一称为市纪委派驻XXX(部门)纪检组,由市纪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向市纪委负责。 职责权限 (一)工作职责 派驻机构监督重点对象是驻在部门(含综合监督单位,下同)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市管干部和中层干部,着力加强对驻在部门本级机关、直属单位和垂管单位的监督。主要工作职责是: 1.负责督促驻在部门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对驻在部门的监督责任。 2.负责驻在部门领导班子的日常监督工作。 3.负责驻在部门执纪审查工作。 4.对驻在部门各级领导班子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提出问责建议。 5.负责本派驻机构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协助市委巡察机构做好巡察工作。 6.承办市纪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监督权限 1.派驻机构成员参加或者列席驻在部门领导班子会议以及研究“三重一大”等事项的其他会议。 2.派驻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经批准可以查阅或者复制驻在部门的有关文件、资料、财务账目、审计报告、专项检查等材料。 3.派驻机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批准可以对驻在部门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进行查阅和调查核实。 4.派驻机构应当就驻在部门管理的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考察人选的党风廉政情况,提出书面意见。 5.派驻机构成员可以约谈驻在部门管理的党员、干部,需要函询、诫勉谈话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6.派驻机构调查驻在部门管理的党员、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立案前应当征求驻在部门主要负责人意见,经市纪委批准,也可以立案后予以通报。 7.派驻机构可以针对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向驻在部门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驻在部门无正当理由的应当采纳。 8.派驻机构有权采用党内法规规定的履行纪律检查职能的其他措施。 机构设置 设立12个派驻纪检组,向59家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实行派驻,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派驻纪检组为副科级建制。 市纪委派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组负责综合监督: 市委办公室、市人大机关、市政协机关、市委政法委、市委宣传部、市城乡统筹工作委员会、市委机要保密局、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8家单位。 市纪委派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组负责综合监督: 市政府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档案局、市史志办公室、市归侨侨眷联合会8家单位。 市纪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组负责综合监督: 市委组织部、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市委老干部局、市总工会、共青团丹阳市委员会、市妇女联合会8家单位。 市纪委派驻市人民法院纪检组负责监督: 市人民法院。 市纪委派驻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组负责监督: 市人民检察院。 市纪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组负责综合监督: 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信访局3家单位。 市纪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组负责综合监督: 市教育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红十字会、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体育局5家单位。 市纪委派驻市农业委员会纪检组负责综合监督: 市农业委员会、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利局、市粮食局、市科学技术协会、市工商业联合会6家单位。 市纪委派驻市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纪检组负责综合监督: 市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市科学技术局、市环境保护局、市物价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旅游局、市统计局7家单位。 市纪委派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组负责综合监督: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民防局、市地震局6家单位。 市纪委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组负责综合监督: 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市残疾人联合会6家单位。 市纪委派驻综合监督纪检组负责派驻纪检组的工作联络、日常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会同市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管理监督室对派驻纪检组及其人员进行监督。 工作关系 (一)派驻机构与市纪委的关系。派驻机构由市纪委直接领导,协助、配合市纪委职能部门履行相关职责。市纪委职能部门按照业务分工,对派驻机构进行管理、指导、服务和监督。 (二)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的关系。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市级党和国家机关党组织要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派驻机构履行对驻在部门的监督责任。派驻机构要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不再承担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履行主体责任相关的日常工作。驻在部门相关机构承担本部门教育、制度、监督等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机关纪委(未设机关纪委的由机关党委负责,下同)主要负责查处本部门中层以下党员、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机关纪委和直属单位、垂管单位的纪检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与驻在部门机关纪委形成执纪办案的合力。 (三)派驻机构与市级机关纪工委的关系。派驻机构与市级机关纪工委都是市纪委派出的机构,工作上相互沟通、协调和配合。市级机关纪工委领导市级机关各部门机关纪委的工作。派驻机构根据职责查办驻在部门有关案件,提出党纪处分建议,涉及中层以下党员、干部时,指导驻在部门机关纪委做好向市级机关纪工委报审工作。 来源:丹阳纪委 赞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