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最大程度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进一步加大对规避执行、逃避执行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执行效率,维护司法权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的规定,本院对下列被执行人实施执行悬赏。 WANTED 被执行人:王锁军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丹阳市丹北镇济德村王祥家30—1号 案号:()京执字第号 执行标的:.37元 悬赏条件: 查找被执行人下落、苏LFV卡宴小型越野客车下落 WANTED 被执行人:赵小凤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镇江市丹徒区辛丰镇中天路号号 案号:()京执字第号 执行标的:.48元 悬赏条件: 被执行人下落、苏LDM路虎汽车下落 WANTED 被执行人:章高东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福建省霍童镇观霞东路24号 案号:()苏执号 标的:.25元 悬赏条件: 被执行人下落及财产线索 WANTED 被执行人:乌力吉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镇江市京口区桃花坞路号25幢室 案号:()京执字第号 执行标的:.35元 悬赏条件: 被执行人下落及财产线索 悬赏期限:年7月20日至年7月20日。 悬赏条件:上述案件权利人已经投保了执行悬赏保险,凡举报人提供上述被执行人下落经本院实际控制,将按照保险合同给予举报人元的奖励;提供所列财产线索经本院执行到位的,将按照保险合同给予举报人按执行到位金额与执行标的之比计算的不超过元的奖励。本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 赞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