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交通运输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10部门正式出台了《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规定用户要文明用车、安全骑行、规范停放,不得违反规定载人,不得擅自加装儿童座椅等设备;对企业和用户不文明行为和违法违规行为记入信用记录,对用户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视频:交通运输部等发布共享单车管理指导意见 鼓励规范发展多方共治 《指导意见》共五个部分16条,指出共享单车是移动互联网和租赁自行车融合发展的新型服务模式,是分享经济的典型业态。明确了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在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的定位,是城市绿色交通系统的组成部分,也是方便公众短距离出行和公共交通接驳换乘的交通服务方式。 《指导意见》明确了城市人民政府是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的责任主体,因地制宜、因城施策,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发展模式。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 城市根据不同特点设置停车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