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 菏泽市规划局在其网站发布了 《菏泽中心地块等四个地块控制性 详细规划(调整)方案征求意见公告》 详细内容如下 菏泽中心地块等四个地块 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 方案征求意见公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年11月16日菏泽市规划局邀请有关专家和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组成论证委员会,对菏泽中心地块等四个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进行了论证,委员会经研究讨论后认为: 一、菏泽中心地块:地块位于中华路以南、府南街以东、中山路以北、国贸中心以西,用地面积约15.5ha(.5亩)。根据城市建设实际情况,同意:(1)将地块一与地块二之间的东西向规划支路取消并出让,道路中心线以北按照地块一指标进行控制,即容积率≤4.5,建筑密度≤35%,绿地率≥25%。中心线以南按照地块二指标进行控制,即容积率≤3.9,建筑密度≤35%,绿地率≥25%。 (2)在出让地块内新设20米宽东西向支路。 (3)将项目东侧南北向规划支路与联通公司夹角处平方米的三角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商住用地,指标与地块一的指标相同,即容积率≤4.5,建筑密度≤35%,绿地率≥25%。地上进行绿化,计入项目绿地率。 (4)中华路南侧米范围内商业部分绿地率不做要求。 二、中山苑地块:地块位于中山路以南、府南街以东、长江路以北,其中地块三加油加气站用地面积约0.37ha(5.6亩)。考虑广大市民的意见及建议,同意将地块三加油加气站用地调整为商住用地,相关控制指标与中山苑项目地块二一致,即容积率≤4.5,建筑密度≤30%,绿地率≥25%。 三、丹阳工业园地块:地块位于长城路以南、广州路以西、黄河路以北、铁路以东,用地面积约49.9ha(.3亩)。同意: (1)长城路以南、广州路以西、松花江路以北、铁路以东地块规划为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用地面积约16.1ha(亩),容积率≤2.8,建筑密度≤25%,绿地率≥30%;沿广州路、长城路不设带状商业。 (2)黄河东路以北、京九铁路以东规划为商务用地,用地面积约1.25ha(18.75亩),容积率≤4.9,建筑密度≤45%,绿地率≥10%。 四、李娥地块:地块位于八一路以北、重庆路以东、渭河路以南、西大堤以西、贵阳路两侧,用地面积约17.01ha(其中地块一1.83ha,地块二7.54ha,地块三7.64ha)。 同意地块用地性质规划为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地块一、二、三综合容积率≤3.6,地块一、二、三综合建筑密度≤28%,地块一、二、三综合绿地率≥25%。 论证委员会同时建议:四个地块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要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充分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后,按法定程序进行报批。为维护广大市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使规划更加科学合理,根据有关规定,现征求公众意见,时间为:年11月20日—年12月19日。 热诚欢迎各单位和广大市民积极参与,采取信函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对规划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以进一步提高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确保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信函和电子邮件请采用实名制,并注明通信地址和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