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的丹阳街头冬意渐浓,深夜时分,走在街头寒气逼人,如果在这时在路边可以吃到一些热滚滚的食物或者自己爱吃的小食物简直幸福感爆棚,但是有些好吃的路边摊总是吃着吃着突然就不见了……流动摊点因为占道经营等原因,长期以来被列为整治重点。不过最近,小商贩迎来了一个好消息:在划定区域摆地摊无需营业执照了。 从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国务院公布的《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正式实施。《办法》将允许无证无照经营扩展为“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 这意味着,只要在符合政府规定的时间及场所,摆摊出售《办法》规定范围内的产品可以不办理工商执照。市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相较于年3月实施的《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新《办法》在监管体制、措施以及处罚尺度方面有了较大变革,明确界定了某些不受查处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这些特殊的经营行为不再要求经营者办理工商登记,即使没有营业执照,但属于合法经营的,将不受查处。 “这是部有温度又有力度的管理办法,充分反映了适当放宽市场管制、合理利用城乡公共空间、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便利和小额经营活动需求的改革方向和立法目的,也完全符合商事制度的基本原理和要求。”该负责人表示,比如地方政府可以选择一个适宜的地点作为指定场所,只要在规定的地域和时间里,小商贩就能够经营自己的小生计,不用再害怕被执法者追着跑,这体现了政府对基层百姓“谋生性营业”的宽容,有利于提高监管效率,促进创业创新。针对无证无照经营的处罚 新《办法》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对无照经营的处罚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相比之前的《办法》,由区分无照无证根据情节分为2万、20万、50万三个处罚档次,统一修改为1万元,即坚持了处罚有度的原则。” 这个消息对我这个吃货来说,可以说很满足了,不知道各位小主有什么感想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