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丹阳发布 原标题:岳嵩、亢鹏任丹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附:人事任免名单 丹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名单 (年8月29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一、决定任命: 岳嵩同志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任期二年); 亢鹏同志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任期一年)。 二、任命: 吴国建同志为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蒋玲芳(女)同志为市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庭长; 戴秋汉同志为市人民法院丹北人民法庭庭长; 束文辉同志为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张勇同志为市人民法院丹北人民法庭副庭长; 黄文辉同志为市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副庭长; 蔡南平、陈桂生、仇祥梅(女)、马慧芳(女)、陆国庆、陆书肇、裴书兰(女)、施双富、史华君(女)、汪建明、王梅芳(女)、赵亚明、陈志梅(女)、巴斌兵(女)、陈苏成、陈天军、丁竹仙(女)、胡伟生、宦新华、蒋泉英(女)、蒋素芳(女)、金文江、李逸民、郦国富、刘建瑛(女)、刘健岁、刘颖华(女)、吕锡南、潘荣华(女)、庞新平、秦志新、汤一平、王金川、王玮、王晓萍(女)、 王杏娴(女)、吴晶(女)、谢志辉、许遗海、张丹兰、张新华(女)、张跃平、朱国英(女)、朱黎辉、邹辉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三、免去: 吴国建同志市人民法院少年案件审判庭庭长职务; 蒋玲芳(女)同志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戴秋汉同志市人民法院后巷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张勇同志市人民法院后巷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黄文辉同志市人民法院少年案件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赞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