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下午,我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次会议,会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命事项等。市人大领导李忠法、马耿良、周爱仙、蒋明辉、符红海、韩静慧出席会议,市长黄春年,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赵立群以及法院、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丹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年度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专项评议的实施方案》和《关于组织市人大常委会部分任命人员述职的实施方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命事项。通过无记名投票表决任命孙沪兵同志为丹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任期二年);袁国军同志为丹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任期一年);王为华同志为丹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援疆,任期三年)。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市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的任命,并向获得任命的同志颁发了任命书。 丹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事任免名单 (年3月27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一、决定任命: 孙沪兵同志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任期二年); 袁国军同志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任期一年); 王为华同志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援疆,任期三年); 陈俊同志为市公安局局长; 朱国祥同志为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魏国荣同志为市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韦立忠同志为市教育局局长; 张建明同志为市监察局局长; 盛建国同志为市民政局局长; 焦建国同志为市司法局局长; 徐国庆同志为市财政局局长; 施云峰同志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曹立新同志为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高火宝同志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谢安坤同志为市规划局局长; 谢正宝同志为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汤建俊同志为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荆健康同志为市农业委员会主任; 贡涛同志为市水利局局长; 汪涛同志为市商务局局长; 王强同志为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杨文军同志为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陈龙同志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丁耀斌同志为市审计局局长; 杨三秀同志为市体育局局长; 王文华同志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佩炎同志为市统计局局长; 眭国民同志为市旅游局局长; 蒋云清同志为市物价局局长; 魏文平同志为市粮食局局长; 吉士英同志为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唐明科同志为市民防局局长; 王小南同志为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段建强同志为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二、任命: 吕敏同志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朱玲同志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王苏薇同志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汪亚军同志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三、免去: 张鹤明同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详细报道见明日丹阳日报 赞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