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参保人员: 我市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含原新农合及城镇居民医保)征收工作自年11月22日开始至年3月31日结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缴费标准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原新农合)个人缴费元,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个人缴费元。 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补充医疗保险(原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标准对照下表: 二、缴费方式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将通过社会保障卡代扣代缴,不再收取现金。1.社保卡集中代缴:年11月22日至年12月31日期间,已参保人员可提前按缴费标准在社保卡上存足保费,通过社保卡代扣代缴。2.零星单独缴费:年1月1日至年03月31日期间,无法卡扣或扣款不成功的参保人员可通过银行柜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