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少为怎么样 http://baidianfeng.39.net/a_zczz/201215/8498655.html 一男子与牡丹区东城街道原书记兰昌华共谋被起诉! 年1月8日山东省曹县人民检察院 发布了一则起诉书 具体内容如下 山东省曹县人民检察院 起?诉?书 曹检二部刑诉〔〕5号 被告人刘某某(绰号“二黑”),男,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372901********,汉族,中专文化,群众,山东省聊城市茌平区人,菏泽**咨询有限公司业务经理,户籍地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丹阳路**号**号楼**单元**号,现住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小区**号楼**单元**楼东户。因涉嫌行贿罪于年11月4日被郓城县监察委员会采取留置措施,年1月17日被郓城县监察委员会解除留置措施,年1月17日经本院决定取保候审,并由菏泽市公安局牡丹区分局执行。本案由郓城县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以被告人刘某某涉嫌受贿罪,于年1月17日移送曹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同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被告人同意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经依法审查查明:年下半年至年9月,被告人刘某某代表菏泽**咨询有限公司,在负责菏泽市规划展览馆、文化艺术馆片区(以下简称“两馆片区”)建设项目评估和遗留问题整理工作过程中,明知菏泽市牡丹区和平路西侧东城街道办事处仓房社区土地已作为社区集体土地全部征收补偿完毕,仍接受时任菏泽市牡丹区东城街道党工委书记、两馆片区房屋征收建设指挥部成员兰某某(另案处理)的安排,接收仓房社区居民邵某某提供的三套宅基地证明材料,并将此作为遗留问题在两馆片区指挥部会议上予以汇报,后又安排公司评估师出具屋征收估价报告,为邵某某非法获取国家征收回迁安置利益提供帮助。年8月,被告人刘某某经与兰某某共谋,以90万元的价格向邵某某购买三套回迁安置房,其中兰某某、刘某某各获得一套,以72万元市场价格向刘某某亲戚出售一套。经菏泽市价格认证中心认定,该三套回迁安置房低于市场价格折合人民币.万元。案发后,被告人刘某某退出共同受贿赃款.万元。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1.书证:被告人刘某某户籍证明、任职说明、国家征收拆迁通知及相关文件材料等;2.鉴定意见:菏泽市价格认证中心菏价认纪[]5号关于两馆小区房产的价格认定结论书;3.证人岳某某、侯某某的证言;4.同案人兰某某的供述和辩解;5.被告人刘某某的供述和辩解。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被告人刘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本院认为,被告人刘某某与国家工作人员共谋,利用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交易形式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三百八十六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刘某某被采取留置措施期间,如实供述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是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其到案后将共同受贿赃款全部退出,且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建议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至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至三十万元,如积极缴纳罚金,可以适用缓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曹县人民法院检察员王 磊检察员朱素梅检察官助理马冲年4月13日往期回顾 兰昌华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年1月21日 “清风菏泽”发布一则消息 具体内容如下 日前,中共菏泽市纪委、菏泽市监委对牡丹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牡丹区东城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原书记兰昌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查,兰昌华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消费卡;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涉嫌贪污犯罪;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涉嫌滥用职权犯罪,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兰昌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菏泽市纪委常委会会议、菏泽市监委委员会议研究并报中共菏泽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兰昌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来源:中国检察网、清风菏泽新闻连读 一退休县公安局副局长被刑拘! 党内严重警告!1月10日晚,河北石家庄高邑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网曝“高邑一小区居民不戴口罩,强行外出事件”处理结果的通报。 通报称,年1月9日上午,高邑县文华苑小区居民韩某某(66岁,退休前系县公安局副局长)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不听从防控执勤人员劝阻,强行外出,并辱骂防控执勤人员,造成不良影响。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其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韩某某已认识到错误,写出致歉信,向防控执勤人员道歉,并得到谅解。 韩某某身为中共党员,其行为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县纪委决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月9日,河北石家庄一大爷不戴口罩不顾阻拦强行闯卡试图外出,并与小区防疫人员发生冲突,冲突期间曾试图抢夺防疫人员手机并多次辱骂道,“你算是个什么东西”,防疫人员阻拦无果遂报警。 10日下午,据新华视点消息:记者从河北省石家庄市高邑县了解到,针对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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