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对丹阳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丹阳市丹北镇人民政府原副镇长范东波(副科级)受贿、挪用公款、贪污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被告人范东波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二十五万元;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十五万元。 案件详情 至年期间,范东波利用担任丹阳市原埤城镇副镇长、丹北镇副镇长的职务便利,多次收受他人贿赂的财物,合计人民币30.4万元,构成受贿罪。年7月、年春节前,范东波在拆迁补偿、道路维修等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公款人民币7.5万元,构成贪污罪。年10月、11月,范东波利用职务之便,两次挪用其保管的拆迁补偿款共计人民币34万元,构成挪用公款罪。(来源:镇江检察在线) 一周热点: 1、微商界的范冰冰,是你吗?第一届丹阳最美微商大赛,是你该出手的时候了! 2、“乐活丹阳”美味试吃之山城记!够胆吗?敢来吗? 3、丹阳头条丨丹阳四个人谈一个大工程,谈到最后竟然打起来了! 4、皇塘镇发生车祸,摩托车主当场死亡!丨万万没想到!丹阳某老板无故克扣工资事件有了大反转啊! 5、您想做点什么?没关系,一切交给我们就好! 丹阳头条自制喜剧《惠心一笑》第十一集! 小黄人赞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