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丹阳发布 原标题:权威发布 丹阳市年高中教育招生工作意见公布(附招生计划表) 今日,市教育局公布了《丹阳市年高中教育招生工作意见》,对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制度进行进一步优化。 根据新的方案,今年我市中考政策呈现两个比较明显的变化: ◆一是中考时间由原来的6月17日、18日、19日三天,延迟到6月20日、21日、22日三天 ◆二是初二地理、生物两门学科首次按考试卷面实际得分折算计入年中考总分 招生工作意见(简要) 一、招生计划 二、报名 (一)报考条件 我市户籍初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综合素质评价合格;体检合格。 镇江其他辖市(区)户籍学生,学籍在我市并在我市参加中考招生的必须满足两个条件:法定监护人在我市有固定工作(提供用工单位证明)、法定监护人在我市有自己的房产(提供房产证)并实际居住。此类考生由所在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定。 非镇江市户籍的省内或省外学生,学籍在我市并在我市参加中考招生,与我市户籍学生享受同等报考待遇。 (二)报名时间 5月27日~5月29日,逾期不再办理。 三、填报志愿 (一)填报时间 5月27日~5月29日(与报名一并进行,逾期不予补报)。 (二)志愿类别 1.第一批次:省丹中;新四星级普通高中探索班;新四星级普通高中(吕叔湘中学、五中、六中以及五中艺术班);中职与本科院校举办的“3+4”分段培养班。 2.第二批次:珥陵高中;职中综合班;五年制师范(镇江高专师范专业丹阳校区)。 3.第三批次:五年制高职、五年制高技;中职与专科院校举办的“3+3”分段培养班。 4.第四批次: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 (三)填报规定 凡志愿表中出现“其他专业是否服从”“其他学校是否服从”等,一定要明确表态。如服从则填“是”,如不服从则填“否”。凡没有表态者,一律作不服从处理,不再另行征求意见。 所有志愿由考生在网上自主填报。志愿填报确认之后,不得取消或更改。不填报任何志愿的考生,不能被学校录取,考生和家长自负责任。 四、考试、阅卷和登分 (一)考试 1.考试时间与科目:(见下表) 2.考试分值:语文、数学、英语(听力口语考试30分、笔试部分90分)各分,物理、化学各分,道德与法治20分,历史60分,地理、生物为等级不计入总分,体育40分,升学考试满分总分为分。考试成绩只通知考生本人,不公开。个别考生需要查分的,查分程序和办法按照教育部的规定执行。 3.英语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体育考试: 分别按镇教办发〔〕66号和丹教〔〕25号文件实施。在我省其他设区市取得年江苏省英语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成绩的,凭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可计入该生当年中考总分。往届生,参加英语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体育考试,在报名时按要求编入相应考点进行。 各学科考试(体育除外)卷面实际得分如有小数,则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计入升学总分,累计后升学总分如仍有小数,再按四舍五入原则,取其整数作为升学总分。 (二)关于地理、生物科目考试 地理、生物学科卷面分均为分,考试总时长为分钟,分别按考试卷面实际得分的10%折算计入年中考总分。以上两学科折算后的得分如有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计入升学总分。 参加我市年中考和升学,初二年级未参加过地理、生物学科考试的学生必须参加我市年地理、生物学科的中考,且两门学科成绩均达到C级(74~60分为C级)以上,方可被普通高中录取;初二年级参加过地理、生物考试,两门学科中有一门或两门成绩为“D”等、想升入普通高中学习的,可在年中考时申请补考,补考成绩在“C”及其以上等级的统一记作“合格”。初二年级参加过我省其他设区市组织的地理、生物学科考试后转入我市就读、并在我市参加中考的考生凭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地理、生物学科有效成绩证明可申请免考。 参加我市年中考和升学,在初二年级参加过我省其他设区市组织的地理、生物学科考试的学生,需参加当年我市组织的地理、生物学科的考试,按其卷面原始成绩的10%经难度折算后计入升学总分;初二年级参加过我市组织的生物和地理学科考试,且在年中考前办理休学手续的学生,按其卷面原始成绩的10%经难度折算后计入升学总分。年应届毕业生初二地理、生物考试中任意一门或两门成绩未达到及格(低于60分)的,由学校按“毕业资格认定”相关要求执行,不得再申请参加年生物、地理学科的中考。 (三)阅卷 阅卷工作由镇江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行网上阅卷。 (四)考查 理化实验考查按照《镇江市年中考物理、化学实验考查实施方案》精神组织实施,成绩评定以“A”“B”与“D”三个等级呈现(A优秀,B为合格,D为不合格)。物理、化学实验考查成绩达到“优秀”等级方能享受省丹中分配指标降分录取待遇。 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的毕业考查按照《关于公布年镇江市中考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劳动与技术、生物实验技能等学科毕业考查要求的通知》精神组织实施,成绩以“合格”与“不合格”或A、B、C、D四个等级呈现,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相应项目评价。 年艺术中考执行《镇江市初中毕业升学艺术素质测评方案(试行)》(镇教发〔〕85号)。 不参加初中毕业、升学考试(考查)的考生,以及考试(考查)成绩不合格且未能参加补考或补考仍未及格(或合格)的考生,不能核发毕业证书。 五、综合素质评定 为全面反映初中毕业生的发展状况,对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进行评定,其评定结果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中6项内容全部达到合格(或C级)以上才能被高一级学校录取;“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三项中至少有一项为“A”,方能享受省丹中分配指标降分录取待遇。凡评定结果为A的学生名单必须在校内公示一周,接受监督。 六、体格检查 体检工作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体检工作人员要正确掌握体检标准和体检工作方法,严禁弄虚作假。 七、录取 (一)录取原则 以初中毕业生的升学考试成绩总分和综合素质评定为依据,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兼顾区域,坚持公平、公正、择优的录取原则。 平行志愿的投档规则是:按分排序,遵循志愿。具体办法是: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A、B、C志愿。只要被检索的3所学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学校,即向该学校投档;如没有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学校,则不能投档。上述过程完成后,无论档案是否投出,均视为该考生已享受了本批次平行志愿投档机会,不再补投到该批次平行志愿的其他学校。在分数排序过程中,如考生总分相同,则按语、数、英三门科目分数之和从高到低再次排序检索投档。 传统志愿投档过程中,如有总分相同考生一并达录取分数线,则一并予以录取。 “3+4”分段培养班根据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四星级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合理划定录取分数线。 (二)录取批次 第一批次:省丹中;新四星级普通高中探索班;新四星级普通高中(吕叔湘中学、五中、六中以及五中艺术班);中职与本科院校举办的“3+4”分段培养班。 第二批次:珥陵高中;职中综合班;五年制师范专业(镇江高专师范专业丹阳校区)。 第三批次:五年制高职、五年制高技;中职与专科院校举办的“3+3”分段培养班。 第四批次: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 (三)录取办法 1.第一批次 (1)关于省丹中的录取 省丹中先录取分配指标,再录取竞争指标。分配指标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已录取的创新班学生,另一部分是今年中考的分配数。省丹中70%以上的招生计划按报名考试学生数合理分配到各初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但不得低于同批次工作分数线25分(工作分数线按分配指标数1:1划定)。指标分配生(除创新班学生外)必须是在学籍所在学校读满三年的届毕业生,择校生不享受指标分配。竞争指标,在全市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满为止。 (2)关于新四星级普通高中探索班的录取 新四星级普通高中探索班,根据志愿按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3)关于吕叔湘中学、五中、六中以及五中艺术班的录取 竞争指标(除探索班计划外)15%以内,按志愿择优录取。分配指标(除探索班计划外)85%以上,统一划定录取分数线,兼顾考生区域,统筹录取。 “宏志班”的录取:在三所新四星级普通高中分数线上,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特殊困难学生择优录取,录满为止。录取学生列入吕叔湘中学分配计划。 五中艺术班,根据志愿择优录取。 2.第二批次 根据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采用平行志愿择优录取。 3.第三批次 根据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4.第四批次 中等职业学校的录取,在一定分数段和时间内,由招生学校根据志愿和政策规定予以录取,录满为止。 (特别提醒:具体录取时间以镇江市教育局通知为准,未办理正式录取手续的考生,在录取期间保持通信联系畅通,原则上不要离开丹阳。) 全文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