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丹阳听众张先生向《双声道》节目反映,4月1号国家取消4l项收费其中就包括二手房屋转让手续费,今年4月1号当天他办理二手房过户手续,在丹阳市不动产中心也问了工作人员,他们说没收到通知。所以当时被迫交了这笔房屋转让手续费.28元,现在张先生希望丹阳市能够退还。 今年3月,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的通知》,自4月1日起,取消或停征41项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中包括“房屋转让手续费”。省财政厅、物价局随即转发上述文件,要求各地遵照执行。 日前有多地群众向《双声道》节目反映,部分收费停征、取消政策在基层未能执行到位。对此,省财政厅副厅长李建平明确表示,“房屋转让手续费”既涉及企业也涉及个人,实际上都应该取消,“说明地方财政部门没有很好地学习文件、执行文件”。对国家和省里出台的各项降费减负政策基层必须全面准确地理解把握,不折不扣坚决执行到位。 6月11日,省财政厅会同省国土厅、省住建厅专门下发《关于明确房屋转让手续等相关收费政策口径的通知》,要求各级财政、国土、住建部门加强政策宣传,督促不动产登记(交易)机构严格落实国家降费减负政策。同时立即纠正政策偏差,足额清退4月1日以来收取的“房屋转让手续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