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7-31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税务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徐向东(中)

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税务局收入核算科科长殷欣(右)

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科副科长王明玉(左)

直播实录

1、金先生反映:希望在个体创业中,创业者不光缴税,还请税务局代收创业者每月最低养老金,鼓励纳税人积极纳税,私人纳税有吗?

答复:他如果是个体身份来缴费的话,现在有两种方式:一个是灵活就业身份来缴费,还有一个是以城乡居民的身份来缴费。他可以到人社局办理登记之后到银行办理相关的扣款手续,他只要每个月把钱打到银行,我们会定时在他的账上扣款。是今年5月份的时候这个职能划转到我们税务部门的。

2、贺先生反映:丹阳碧桂园小区物业公司收取物业费不开发票,今年4月5号通过江苏省税务局官方网站,实名反映了大半年了,至今没有处理结果,税务部门始终答复正在处理,也无人主动联系。他向丹阳的税务部门举报过,丹阳给的答复是我们这边没有稽查部门,镇江才有稽查部门。

答复:发票应开未开的问题,从现在《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来讲,首先要向进行检举,他是通过的这个平台转办的,按照我们现有的流程,他应该是转办到。从涉税违法行为查处来讲的话,目前的规定是3个月,由我们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处理,就是检举的对象所在的区域的税务机关进行处理,处理结果最终由进行回复。轻微违法行为的话,是由主管税务局直接处理,稽查主要是查偷漏税这些重大的税收违法行为。丹阳局应该根据派送的任务进行相应的处理,然后他需要把处理结果反馈给,由原途径进行答复。线下我们首先和取得联系,看看这笔工单派送的过程是怎么样的,我们先进行核实。我们会和听众取得联系,了解相关的情况。

3、王女士反映:年在丁卯红木家具厂办了一个营业执照,当时去新区税务局领发票的时候,税务局答复因为名下有其他营业执照,所以不可以领发票,除非把其他执照注销才行。但是其他营业执照都在使用,根本无法注销,导致我新区这个营业执照一直闲置,现在更被列入“非正常户”,这下更无法领发票了,请问税务局,是不是名下只能有一个营业执照才能领发票,为什么在其他区没有遇到这个问题?

答复:根据我们前期了解,在系统里面发现你被列入“非正常户”,是因为你当时在系统里面有未申报的记录,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己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纳税,在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后,逾期不改正的,税务机关应当派员实地检查,当时也下发了文书,当时因为联系不到你,责令限改。现在问题的解决办法比较简单,你可以带着营业执照的副本和公章到我们丁卯的代征点办理解除非正常户的手续,解除之后可以领正式发票了。

4、于先生反映:我是江苏中陆航星航空工业有限公司职工(大港五峰山路号),现公司被法院查封(原因不详,查封法院不详),但公司欠缴其年1月-7月的社保(有劳动合同)。11月29日向政府热线反映过,问题未能解决。

答复:这个单位他是从年开始有欠费,从他产生欠费的次月起,我们已经按月进行催缴,发放了催缴通知书,但是这个单位目前因为其他的债权债务纠纷已经被法院查封了,我们对他的欠税和欠费呢,后期将会配合法院开展追缴。于先生也可以采取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你要转劳动关系或者有新的就业单位的话,因为原来有欠费,根据我们社保部门的相关规定,有欠费的话是不允许再续保的,需要把欠费结清。这个欠费的追缴职责是在我们税务部门,目前这个单位已经进入司法程序了,如果想尽快解决自己劳动关系的问题,有一种途径就是,你先个人把这个钱交清,然后你个人缴费的部分可以作为公司的债权来向公司进行主张。

本次上线直播现场共接到听众、网友反映的问题20个,现已全部转交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税务局处理,近期的热线直播节目将追踪报道,敬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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