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市将对灵活就业人员 发放社保补贴 公告 丹阳市将对灵活就业人员发放社保补贴,近日,丹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就发放条件、程序等发布公告,公告如下: 申报条件 1享受社保补贴必须同时符合以下5个条件: 1、国有、市属集体企业失业职工(含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单位的失业职工); 2、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已灵活就业; 3、截止到年6月30日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 4、正在领取或曾经领取过失业保险金; 5、个人全额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 (原享受过4年社保补贴的,不在此次申报范围之内)。 补贴时段2本次申报补贴时段为年7月1日至年6月30日 补贴标准3本次社保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元。如申请人在上列时段内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超过本标准,按本标准补贴。 携带资料41、申请者本人身份证; 2、缴纳养老保险费发票; 3、《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 4、中国银行借记卡(乡镇申报人员可提供农商银行借记卡);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申报程序 5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携带上述资料到各镇(街道)人社服务中心社保补贴窗口申请(云阳街道申请人员可在户籍所在社区办理),填写《丹阳市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申请表》、《灵活就业证明》。经市人社局、财政局审核后,社保补贴在提交申请的次月汇入申请人银行卡。 申报期限 6年10月10日—年11月30日 电话7咨询 监督 赞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