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上午,乐清市社会福利中心正式开始启用。乐清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林敏红、温州市民政局党组成员何贵宝、乐清市民政局局长陈万钦、有关部门分管领导及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负责人等参加了启用揭牌仪式。陈万钦局长作了启用致辞,医院陈晓东院长作了承接运行表态发言,林敏红副市长、何贵宝党组成员等领导分别为市社会福利中心儿童工作部和老年护理院进行了揭牌,乐清市老干部书画协会捐赠了部分书画作品,乐清市一心一意公益联合会和乐清市和居志愿者协会进行了爱心基地挂牌,参加启用仪式的有关人员随后参观了市社会福利中心。 乐清市社会福利中心共6层,二到三层为儿童工作部,面向全市招收弃婴及孤残儿童。四到六层为老年护理院,由乐清医院负责运行。 现面向全市招收以下二类入住对象: 1.乐清籍60周岁以上半失能老年人,原则上优先安排8个街道符合条件的对象入住。不接收生活能自理的健康老年人入住。 2.有下列情况的申请人,经市民政局审核认定后优先安排入住:包括享受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待遇人员、重点优抚对象、因公致残人员、见义勇为伤残人士、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独生子女死亡且身边无子女或独生子女三级以上伤残)、特殊嘉奖获得者(乐清好人、治水功勋等)等为社会作出突出贡献人员中的失能老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