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市云阳街道办事处招聘社区工作者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按照职业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结合我街道社区工作实际,云阳街道办事处拟面向社会招聘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社区工作者20名。 二、招聘条件 1、云阳街道户籍人口;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4、招聘岗位、人数和报名条件等详见《云阳街道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5、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热爱社区工作,乐于奉献,具有公益品格和为民服务精神;具备一定的沟通组织协调能力,善于开展群众工作,能排查、调解矛盾纠纷,稳控社会秩序,具备一定的社会管理服务能力。 三、录用及薪资待遇 用工性质为合同工,经过考试、体检和考察流程后确定的拟录用人员将和云阳街道办事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后予以录用,不合格直接解除劳动关系,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被录用人员薪酬待遇按照《丹阳市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薪酬体系暂行办法》执行。 四、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年3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请佩戴口罩,并出示健康码)。 3、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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