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租房一直都是社会的顽疾, 由群租房引发的安全事件、 各种纠纷和矛盾也屡见不鲜。 但是现在,丹阳群租要变天了 二房东等着哭吧! 注意了! 注意了! 江苏省公安厅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布 《关于加强出租房屋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的通告》啦! 满满的干货都在这里 ↓↓↓ 一、出租房屋租赁双方应当依法租赁房屋出租房屋所有人 应当确保所出租房屋及室内设施 符合规定的安全条件, 并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 对出租房屋安全负责。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一)属于违法建筑的; (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四)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三、住房应以原设计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出租住房的, 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 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 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 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 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 四、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办理登记备案出租人应当自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 三十日内, 到租赁房屋所在地 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产)部门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内容发生 变化、续租或者租赁终止的, 当事人应当在三十日内, 到原租赁登记备案的部门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 变更、延续或者注销手续。 五、不得从事无照经营活动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出租房屋 从事无照经营活动, 房屋中介机构不得无照经营。 六、出租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 (二)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 (三)未履行出租房屋治安责任的; (四)明知他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仍然将房屋出租,或者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 (五)未经公安机关许可,以房屋出租名义,按日、时提供住宿服务的; (六)为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实施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活动提供出租房屋的; (七)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 七、承租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必须持有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身份证件; (二)安全使用出租房屋,发现承租房屋有不安全隐患,应当及时告知出租人予以消除; (三)承租的房屋不得用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 (四)集体承租或者单位承租房屋的,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八、出租房屋应当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二)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四)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五)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六)其他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九、依法租赁房屋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租赁房屋, 共同维护房屋租赁期间生产生活安全。 违者,由公安、建设(房产)、 工商和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自觉抵制违法租赁行为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抵制违法租赁行为, 自觉整改出租房屋安全隐患。 鼓励村(居)委会、物业管理机构 和广大群众发现、规劝和举报 违法租赁行为和出租房屋安全隐患, 举报线索一经查实,按规定予以奖励。 《通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江苏省特种行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制定,加强出租房屋管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维护房屋租赁双方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 丹阳人都在看 太嚣张!丹阳一小区物业竟公然把盲道给挡了!谁给的权利! 丹阳人别大意!这11种房子不能办房产证,买房千万要小心谨慎! 又要土拍!丹阳挂牌出让12宗地块!房价是涨还是跌? 商务合作/投稿/爆料等相关事务请联系 -/ 赞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