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2-7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5月23日上午,年丹阳市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会议在教师发展中心召开。会议分析了今年的招生形势,介绍了招生政策的出台过程,并对全市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招生工作进行了详细解读。

学前教育招生

“三个不变一个微调”

三个不变

不变之一

招生对象不变

小班三周岁(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适当接收少量中、大班插班生。各幼儿园一律不得招收未达到相应入园学段年龄的幼儿。在满足3~6岁适龄幼儿入园和规定班额的前提下,确有富余资源的幼儿园,需开设2~3岁托班,可向教育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招收两周岁幼儿(年8月31日前出生)。

不变之二

入园条件不变

本市户籍子女入园,按照“就近入园”原则,由监护人携带孩子并持户口簿、房产证、幼儿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及复印件,到居住地附近的幼儿园进行报名登记。

外来创业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须持户口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有效居住证明(如有房产证,提供房产证;如无房产证,需提供居住证)、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幼儿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等证件及复印件,向居住所在地幼儿园申请入园。

不变之三

招生原则不变

按照“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优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幼儿就近入园。封闭小区内的幼儿园优先满足符合条件的小区内适龄幼儿入园需求。

一个微调

招生时间有微调

幼儿园的招生通告在5月28日前交教育局学前教育科审核后,于登记前向社会公布。

6月2、3日集中登记并填写《年丹阳市适龄幼儿入园情况登记表》,6月6日~6月8日幼儿园审核,6月11日~6月20日教育局学前教育科抽查审核,7月2日幼儿园公布新生名单,7月4日、5日办理入园手续。

外来创业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家长联系幼儿园确有困难的,可于7月16~20日带以上相关材料到教育局学前教育科登记,统筹协调安排。

义务教育招生

“四个不变四个微调”

四个不变

不变之一

施教区不变

由于城区教育资源总量没有增加,所以施教区暂时不作调整。

不变之二

招生办法不变

本地户籍小学、初中适龄儿童实行按施教区免试就近入学。

户籍在我市农村的,在户籍所在地的镇(区、街道)学校就读;户籍在城区入学范围的,按学生户籍所在地(随法定监护人)、法定监护人合法固定住房(指属于自己完全产权的住房或租住属国家公有产权并领取房屋租赁证的住房,以法定监护人房产证为准)所在施教区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出具的相关证件有效期限为年5月31日之前。

外来创业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本地入学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就读一年级的学生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学生父母的身份证、有效居住证或监护人房产证、家庭户口簿或当地户籍证明、预防接种卡;

②经商人员出示工商营业执照,务工人员出示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其他从业人员出示相关证明材料;

③属镇江市内跨市(县、区)来我市就读的,还应持有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跨市(县、区)就学联系函》。

就读七年级的学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出具小学毕业证书和学籍信息系统学籍卡。

不变之三

优待对象不变

今年的政策优待入学对象依然为本市驻地部队子女和市“人才特区”引进人才子女。

不变之四

直升和转学程序不变

小学毕业生直升初中工作在镇(区、街道)政府的领导下,由中学负责、小学协助。小学毕业班的所有学生,不论是否达到毕业程度均升入初中就读。

初中学校按施教区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办理小学直升初中手续。一所初中施教区对口一所或多所小学(单校划片)的农村初中由对口的中心小学与初中办理小升初(含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升初)手续;城区初中新生入学,由各小学与教育局办理小升初手续,教育局根据学生所属施教区分配到各初中就读。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要求在本地直升初中,在农村小学就读的直升就读小学的对应初中,在城区入学范围小学就读的直升教育局统筹安排的初中。其中,符合就读城区初中条件的农村或外地小学毕业生,要求就读城区初中(“农返城”),由家长到学生就读的小学办理进城就读初中手续。办理手续时须提交以下材料:学生随监护人在城区入学范围的户口簿、监护人城区入学范围的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

需要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持有效证明材料(流动人口适龄子女的转学证明材料与入学证明材料相同),向有空余学位的转入学校和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转学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再到转出学校和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办理转出手续。按照教育部要求,跨省转学的学生除了上述相关证明材料,还须提供原学籍所在学校的学籍卡。镇江市内跨市(县、区)转学的应从严控制,办理程序为:由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开具《跨市(县、区)就学联系函》,经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同意,按学籍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入学。

学年中途原则上不办理转学手续。教育局集中办理转学的时间为学年开学前的一个月内(每年8月)。

四个微调

微调之一招生时间有微调

(1)本地户籍适龄儿童招生

6月1日前各学校公布施教区,发布《招生通告》。

小学6月2~10日登记,7月2~4日办理入学手续;

农村初中6月28日发出新生报名通知,7月1~2日组织施教区范围内初一新生报名登记,发放入学通知书;

城区初中7月中旬按教育局公布的学生分配方案组织报名登记,发放入学通知书。

(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7月6~10日由监护人携随迁子女直接到学校联系就读,联系不上学校的可在7月11~20日到教育局登记,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

(3)择校生招生

7月25~26日要求择校的学生向施教区学校递交择校申请,施教区学校审核签发“本市择校就读联系函”;

7月27~28日学生凭施教区学校签发的“本市择校就读联系函”到要求择校就读的学校进行择校登记;

7月29~30日招收择校生的学校按经审核批准的择校生招生方案在核定的择校生指标范围内自主招生。

微调之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条件有微调

今年,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颁发了《关于镇江市区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参照本意见,我市从年起,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条件增加一条:父母双方在本市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截至入学当年5月31日满一年的凭证。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申请每学年受理一次。

微调之三择校生招生有微调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格控制择校,招收择校生比例控制在招生总数的5%以内。无空余学位的学校不得招收择校生,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招收择校生不得突破教育局核定的学校招生计划,不得突破标准班额。各校原则上同意签发的“择校就读联系函”不得超过本校招生总数的3%,非本校生源不得代为签发。择校未被录取的学生应及时回到施教区学校联系就读。择校生不享受省丹中分配指标,家长要理性对待。

微调之四小学毕业考试时间有微调

今年小学毕业考试时间为6月24日。具体安排如下:

日期

科目

时间

6月24日

(星期日)

上午

数学

8:00~9:30

英语(含听力)

10:00~11:00

下午

语文

2:30~4:30

高中教育招生

“四个不变四个微调”

四个不变

不变之一

报考条件不变

我市户籍初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综合素质评价合格;体检合格。

镇江其他辖市(区)户籍学生,学籍在我市并在我市参加中考招生的必须满足两个条件:法定监护人在我市有固定工作(提供用工单位证明)、法定监护人在我市有自己的房产(提供房产证)并实际居住。此类考生由所在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定。

非镇江市户籍的省内或省外学生,学籍在我市并在我市参加中考招生,与我市户籍学生享受同等报考待遇。

下列情况限考:(1)在全日制初中补习或复读的往届初中毕业生,不能报考省丹中和五年制师范专业;(2)初中阶段严重违反学籍管理规定的学生,不能报考省丹中和五年制师范专业。

下列情况,不得报考:(1)因学业水平考试舞弊被取消今年考试资格者;(2)高中阶段在校生、毕业生,以及被开除学籍、勒令退学或取消学籍不满一年的学生。

不变之二

中考分值不变

语文、数学、英语(听力口语考试30分、笔试部分90分)各分,物理、化学各分,道德与法治20分,历史60分,地理、生物为等级不计入总分,体育40分,升学考试满分总分为分。考试成绩只通知考生本人,不公开。个别考生需要查分的,查分程序和办法按照教育部的规定执行。

不变之三

录取原则不变

以初中毕业生的升学考试成绩总分和综合素质评定为依据,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兼顾区域,坚持公平、公正、择优的录取原则。

平行志愿的投档规则是:按分排序,遵循志愿。具体办法是: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A、B、C志愿。只要被检索的3所学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学校,即向该学校投档;如没有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学校,则不能投档。上述过程完成后,无论档案是否投出,均视为该考生已享受了本批次平行志愿投档机会,不再补投到该批次平行志愿的其他学校。在分数排序过程中,如考生总分相同,则按语、数、英三门科目分数之和从高到低再次排序检索投档。

传统志愿投档过程中,如有总分相同考生一并达录取分数线,则一并予以录取。

“3+4”分段培养班根据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四星级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合理划定录取分数线。

不变之四

优录对象不变

(1)华侨子女、港澳户籍的考生,台湾省籍学生、台商随行子女,录取时加10分投档。

(2)少数民族考生(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在录取时加5分投档。

(3)军人子女加分政策根据省教育厅、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印发〈江苏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的通知》(苏政联〔〕9号)和镇江市教育局、镇江军分区政治部《关于印发〈镇江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的通知》(镇教发〔〕号)精神执行。

(4)公安民警子女加分政策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7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5号)精神,在录取时,公安烈士子女加30分投档;因公牺牲民警的子女,加20分投档;一级、二级英雄模范的子女,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的子女加10分投档。

(5)受到镇江市及镇江市以上“见义勇为基金会”表彰的人员,其子女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加分对象只可按最高条件加分,不重复加分。

四个微调

微调之一招生计划有微调

今年丹阳市吕叔湘中学、丹阳市第五中学、丹阳市第六中学三所新四星级高中各招16个班,班额由原来的48人调整为50人。

微调之二志愿填报有微调

第一批次志愿今年新增新四星级普通高中探索班,代码为。填报志愿的考生必须同时填新四星级普通高中的整合志愿或竞争志愿。填报整合志愿的,还须在志愿表的附表上填报相关信息。

新四星级普通高中探索班由年新四星级普通高中(吕叔湘中学、五中、六中)高考本一达线人数最多且不少于人,本二达线率90%以上的学校承办(三所新四星级普通高中若没有学校同时满足上述要求,则取消探索班招生计划)。探索班招收两个班(人,列入承办学校招生计划)。鼓励优秀学生填报该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分数不低于省丹中竞争分数线10分)。

微调之三中考时间有微调

今年的中考时间为6月20日至6月22日。具体安排见下表:

日期

6月20日

6月21日

6月22日

科目

初三语文

初三数学

初三英语(笔试)

时间

9:00—11:30

9:00—11:00

9:00—10:40

科目

初三化学

初三物理

初二地理、生物

时间

14:00—15:40

14:00—15:40

14:00—16:00

科目

初三历史

初三道德与法治

时间

16:40—17:40

16:40—17:40

微调之四录取批次有微调

第一批次:省丹中;新四星级普通高中探索班;新四星级普通高中(吕叔湘中学、五中、六中以及五中艺术班);中职与本科院校举办的“3+4”分段培养班。其中“新四星级普通高中探索班”为新增。新四星级普通高中探索班,根据志愿按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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