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1-4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郑华国 http://m.39.net/disease/a_5429155.html
目录一、纪委书记醉驾被免职,或双开!二、开封市纪委关于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纪委书记醉驾被免职,或双开!

澎湃新闻消息,江苏镇江下辖的丹阳市委曾经最年轻的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准80后”官员仇洋,已因醉驾被免职。

公开资料显示,仇洋出生于年,曾任镇江市京口区农委主任,镇江市委新经济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副书记,以及镇江市润州区委常委、纪委书记。

年12月,仇洋履新丹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次年1月当选丹阳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中央纪委对党员干部公务员酒驾、醉驾的处分规则

“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但是仍有驾驶员存在侥幸的心里

依旧触碰“高压线”

来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方网站的文章,对党员干部、公务员酒驾、醉驾的处分予以了明确。

党员干部和公务员酒驾、醉驾,都有什么后果?

会受到何种处分?

酒驾处分

党章规定,党员应当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四章规定了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比如“党员依法受到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可以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党纪严于国法,党员酒驾触犯了法律,必然也触碰了党纪的红线。

酒后驾驶机动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关于“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其他违法行为,影响党的形象,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应当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的规定,酒后驾驶行为与党员的身份极不相符,影响了党的形象,应当给予当事人相应的党纪处分,但不一定开除党籍。大多数情况下,酒后驾驶行为属于一般违纪,可以给予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等党纪轻处分。

醉驾处分

醉酒驾驶机动车则构成《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危险驾驶罪。《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必须开除党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应当开除党籍。《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所以,如果达到醉酒驾驶标准,依据上述规定就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需要注意的是,对因醉酒驾驶被免予刑事处罚的党员干部,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也应给予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方网站曾通报多名领导干部酒驾醉驾行为责任追究情况:

1.哈尔滨市道里区人防办原主任、党支部书记夏晶醉酒驾驶问题。年12月30日22时,夏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行驶至香坊区公滨路时被香坊区交警大队查获,经鉴定属于醉酒驾驶。年1月6日,香坊区法院判处夏晶犯危险驾驶罪,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夏晶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2.哈尔滨市重点污染源环境监管中心原副主任金世洲醉酒驾驶问题。年1月18日0时,金世洲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行驶至世茂大道与祥安南大街交叉口时被松北区交警大队查获,经鉴定属于醉酒驾驶。年2月7日,松北区法院判处金世洲犯危险驾驶罪,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1万元。金世洲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3.哈尔滨市水政监察局副局长王岩木酒后驾驶问题。年12月29日19时,王岩木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行驶至亚布力滑雪旅游度假区金牌大道4公里米处时被度假区公安局交警大队检查,经鉴定属于酒后驾驶,交警部门对其作出罚款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王岩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法警总队直属支队原支队长魏行舸(已退休)酒后驾驶问题。年12月31日20时,魏行舸驾驶机动车辆行驶至香坊区公滨路与红旗大街交叉口时被香坊区交警大队检查,经鉴定属于酒后驾驶。交警部门对其作出罚款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魏行舸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哈尔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原党组成员杜国林(已退休)酒后驾驶问题。年1月16日20时,杜国林驾驶机动车辆行驶至道里区景江东路时被顾乡交警大队检查,经鉴定属于酒后驾驶。交警部门对其作出罚款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杜国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党员干部应当引以为戒,

处罚只是手段,安全才是目的,

希望大家自觉抵制酒驾,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为了每一个关心和爱你的人。

今天我们就来一起看看酒驾、醉驾那些恐怖成本,分分钟失业、坐牢、倾家荡产!!

法律成本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酒驾、醉驾交通违法,均要付出沉重的法律成本:

●饮酒驾驶=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0元罚款+一次记满12分。

●再次饮酒驾驶=10日以下拘留+-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

●饮酒和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身禁驾。

●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15日拘留+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醉酒驾驶=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我国对醉酒驾车违法行为,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按照“危险驾驶罪”定罪,处拘役1至6个月,并处罚金。

经济成本

酒驾的经济成本,可能让你分分钟倾家荡产:

●保险不赔。《保险法》第六条规定,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保险车辆损失,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四)驾驶人员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保险车辆。

驾驶人酒后车祸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交强险保险公司对受害人人身权益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你追偿。这都需要你自己和家人承担,因为你的酒驾行为,造成家庭也跟着受牵连,得不偿失!

●巨额赔偿。酒驾发生交通事故,将加重在交通事故中的责任,造成一人死亡的,要承担对死者家属的相关赔偿。

酒驾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的,年的赔偿标准,以上海为例:死亡赔偿金:城镇=1,,元(最高额),这金额还不包括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如果是和解的,可能费用会更高,根据被害人家属的要求赔偿。

职场成本

●律师、医师吊证。根据《律师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律师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

●公司职员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公民不能入党、不能报考国家公务员。

●当兵或报考军校无法通过政治审查。

●从事出租车、货车、客运车辆等营运行业的驾驶人,更是面临失业的危险,尤其醉酒驾驶将终身不得从事营运类工作。

●作为法定代表人无法顺利办理营业执照。《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中有规定: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

●法检、公职人员双开。按照规定,党员和国家公务人员出现饮酒驾驶违法行为,除受到交通法规处罚外,还将被通报给纪检监察机关,受到纪律查处。

醉酒驾驶机动车则构成《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危险驾驶罪。《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必须开除党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应当开除党籍。《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所以,如果达到醉酒驾驶标准,依据上述规定就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需要注意的是,对因醉酒驾驶被免予刑事处罚的党员干部,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也应给予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

时间成本

酒驾付出的时间成本是巨大的,二次酒驾或醉酒后开车,即使不发生事故也会失去人身自由,面临最高15天的行政拘留或最高6个月拘役的刑事处罚。而发生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逃逸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家庭成本

酒驾违法行为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全家将为其承受巨大的心理负担,特别容易对家中未成年子女造成阴影。

酒驾违法行为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全家将为其承受巨大的心里负担。特别容易对家中子女造成阴影,因为家长醉驾被判刑,犯罪记录伴随终生,子女报考公务员、上军警学校、入党等,政审时或多或少受到一些限制。

社会成本

因酒驾的事故后果影响深远,无数家庭的破碎,致伤后的家庭危害、致残后的家庭危害、死亡后的家庭危害,对社会和谐稳定造成影响。

其他成本

●精神成本,一旦酒驾和醉驾被查处,因为会面临各种处罚,精神折磨难免。

●“酒驾醉驾”将纳入个人信用记录,贷款、消费或受限制。公安机关将与市政府征信管理部门对接,及时转递查处“酒驾醉驾”违法行为人信息及处罚数据,纳入个人信用记录,形成联合惩戒机制。

●影响申请办理出国签证。醉酒驾驶已经被列入刑法,会给当事人留下案底,因此会影响政审的通过。而办理移民签证,需要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否则拒签。

开封市纪委关于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

元旦、春节将至,为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净化节日风气,强化警示教育提醒,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现将我市查处的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鼓楼区卧龙街道党工委书记徐文强、经济管理科科长朱洪昌私设“小金库”违规公款招待问题。年1月至年12月,朱洪昌任卧龙街道办事处经济管理科科长期间,在时任卧龙街道办事处主任徐文强的授意下,将办事处房屋租金收入元不纳入单位财务账簿,不上交区财政,以借支形式用于单位创文工作、信访工作和违规招待费用支出。年10月11日,徐文强将上述款项补交区财政。年5月、10月,徐文强在无接待公函的情况下,用办事处房屋租金收入分别违规招待项目施工方和考察人员,花费共计元。年11月14日,徐文强、朱洪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许县县志办主任科员陈传新违规领取津补贴问题。年10月至年4月期间,时任通许县县志办总编陈传新先后分6次从单位领取电话补助共计元。年5月至8月,陈传新在长智镇六营村任帮扶责任人期间,多领取下乡帮扶补助0元。年6月、8月,陈传新任邸阁乡杨庄村驻村第一书记期间,重复领取补助元,多领取补助0元,共计元用于个人花费。年2月,陈传新将其在驾校的学习费用元在单位报销,用于个人花费,后经县财政局处理,陈传新将该笔费用退回。年11月22日,陈传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尉氏县盐业管理局局长吴国民、党支部书记黄国红、副局长孙红涛等3人违规私车公养问题。年2月至年6月,黄国红因办公事经常使用其个人私车,经吴国民同意,先后5次将应由其个人承担的车辆保险费.64元在县盐业公司财务报销;年6月,孙红涛因办公事经常使用其个人私车,经吴国民同意,将应由个人承担的车辆维修费元在县盐业局财务报销。年11月23日,吴国民、黄国红、孙红涛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杞县西寨乡潘楼村支部书记汪新利借公务之机公款旅游问题。年7月,汪新利在任职杞县西寨乡潘楼村支部书记期间,借组织潘楼村党员10人到兰考学习焦裕禄精神之机,到开封大宋武侠城旅游观光,用公款购买门票,共计花费元。年3月19日,汪新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四起违纪案例反映出,当前仍有少数党员干部纪律观念淡薄,侥幸心理严重,无视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受到了严肃惩处。各级党员干部都应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紧绷纪律作风这根弦,深刻认识到“中央八项规定不是五年、十年的规定,而是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对表对标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压实扛牢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监督、教育、管理,注重以案为鉴,开展警示教育,持续严要求、打招呼、常提醒,明确纪律底线红线,把监督提醒持续有力地抓下去、抓到底。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务实节俭文明过节,倡导理性健康的消费观和人情观,切实增强行动自觉,做制度遵守和执行的表率。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落细监督第一职责,以精准有力的监督切实保障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执行到位。要紧盯节日期间“四风”易发多发问题,加强协同联动,持续开展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问题要深挖细查、优先处置,对隐形变异问题要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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