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23日发布消息,经省政府同意,我省从今年7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调整政策,省内各地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一类地区元,增加元,增长6.78%;二类地区元,增加元,增长7.50%;三类地区元,增加元,增长8.57%。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17元,增加1.5元,增长9.67%;二类地区15.5元,增加1.5元,增长10.7%;三类地区13.5元,增加1.5元,增长12.5%。 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加班加点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劳动者按下限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往期回顾 ▲26吨汽油空降丹阳?首届“丹阳好司机”7月5日公开大抽奖! ▲就在刚刚年江苏高考分数线公布本一文科分、理科分 ▲昨天一女子落水丹阳海事处同志跳入水中展开营救 ▲丹阳广电魅力星主播全国主持人大赛结果揭晓原来是他们......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