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8-20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致广大市民朋友的一封信

市民朋友:

您好!年1月1日,我市正式实施在市区划定范围内(禁放区域示意图附背面)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政策。过去的两年,感谢广大市民朋友对政府工作的大力支持和理解,让我市禁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禁放工作是一项持续政策,新的一年,我市将继续执行指定区域烟花爆竹禁放政策。为了保障您和家人的身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请您自觉遵守禁放规定,不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特别提醒: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照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并给予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相关违法信息将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党员或者国家工作人员违反禁放规定被处罚的,将由纪检监察机关予以处理。

请广大市民积极协助做好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及时举报。

全市举报违禁燃放、运输烟花爆竹

全市举报非法销售烟花爆竹。

严守禁放新规,维护城市环境!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祝您生活愉快、阖家幸福!

丹阳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元月

丹阳市指定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示意图

管控重点时段

1.年2月5日(小年夜):17时—20时;

2.年2月11日(除夕):14时—次日1时;

3.年2月12日(初一):6时—10时

4.年2月15日(迎财神):22时—次日1时;

5.年2月16日(迎财神):6时—10时;

6.年2月26日(元宵节):17时—22时。

编辑:园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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